《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12月1日施行

16.10.2018  01:51

  本报讯 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从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的目的出发,条例完善了相关制度设计。在规划方面,条例提出要构建比例适当、衔接顺畅、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针对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特点,条例要求采取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当前,村道的保护一直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条例重点对村道的保护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山东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道路安全事故下降
    近日,在山东省威海市高新区初村镇佃里院村通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