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召开法治扶贫工作座谈会

15.06.2016  09:22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召开法治扶贫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法治扶贫的任务措施,推动司法行政扶贫工作扎实开展。刘淼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省司法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脱贫攻坚战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定位上来,深刻认识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大力推进法治扶贫工作,助力全省提前完成脱贫任务。要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建立健全法治扶贫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增强做好法治扶贫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会议确定了法治扶贫工作的三个重点:一是做好老年人赡养维权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分工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职能,通过调解等手段,促使子女更好履行赡养义务,防止老年人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陷入贫困。二是做好特殊人群扶贫,加强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扶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特殊人群消除贫困。三是做好“第一书记”扶贫,巩固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第一书记”定点包村扶贫工作成果,按照前期制定的框架式协议,开拓思路、创新载体,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全力完成脱贫目标。
      会议要求,要做好结合文章,进一步增强法治扶贫工作实效。一是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围绕扶贫开发的核心任务,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迫切法律需求,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整合利用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实施“一村(社区)一顾问”落地和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两个工程,广泛开展扶贫专项法治服务。三是与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相结合,围绕扶贫开发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努力为脱贫攻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与培养锻炼队伍相结合,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通过扎实开展法治扶贫、“第一书记”扶贫等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干警走进基层、了解基层、服务基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会议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法治扶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法治扶贫长效机制,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贫困人口的法治脱贫目标。做好法治扶贫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健全法治扶贫动态管理机制。充分挖掘各地各单位开展法治扶贫工作的先进典型,做好经验总结、信息报送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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