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学生到农村创业最高可获300万贷款

15.12.2016  19:08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6〕100号文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决定2016年起在全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同时,为全面激发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热情,我省力争在2016—2018年期间,引领1万名左右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培育500名左右到农村创业的领军型大学生创业者。

  《通知》提出,各高校要进一步普及创业教育,严格落实创业教育课程不低于32学时和2个学分规定;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师资培养,积极开展中、高级就业创业指导人员专职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用中要充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

  探索设立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大向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以前,力争每个设区的市要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各县(市、区)和高校要实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全覆盖。依托知名职业院校、重点骨干企业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到2019年底建成3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示范基地”。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意见》文件精神,面向基层乡镇推动建设一批大学生农村创业特色产业示范平台,2018年之前,每个设区的市要建设1处以上达到省级示范平台标准的大学生农村创业平台,每个县(市、区)要在本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平台内开辟3处以上大学生农村创业专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