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完成首批环保督察情况反馈工作

12.06.2017  12:23

   中国山东网讯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官网上获悉,6月3日-6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5个省环保督察组在完成了对潍坊、东营、济宁、菏泽、泰安、日照、淄博、滨州、聊城、莱芜等10个市的进驻督察任务,并撰写了督察报告后,分别向10个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反馈会由被督察市市长主持,督察组组长传达了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本次督察工作的批示,宣读了督察反馈意见,被督察市市委书记作表态讲话。督察组肯定了各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通报了各市边督边改情况,进驻督察期间共交办群众举报案件3589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属实2647件,不属实942件;责令整改2383家企事业单位,关停取缔966家,立案处罚642万元,立案侦查49件,对62名环境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对3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约谈1623人,问责606人。督察组共向10个市反馈168项问题,要求被督察市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督察反馈意见均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被督察市市委和市政府要在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省委、省政府。经批准后,整改方案按规定通过省和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聊城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