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试点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

10.05.2016  02:21

   舜网讯 在山东省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规划中,将以改革用人制度为重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下放用人制度,实施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 创新用人机制

  山东省内高校将全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高校根据办学定位、类型特点、学生数等自主拟定校内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设置方案,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向相关部门报备。原编制内人员事业身份记录在案,控制总量内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从明年开始,相关部门将不再为高校下达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由高校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高校可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学校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方案及招聘结果需向同级人社部门报备。2016年6月底前将修改并出台《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并持续推进。

  根据山东省高校目前人才队伍现状以及外省的经验做法,将对高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调整,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允许高校专业技术中初级岗位统筹使用,更好地服务高校引进人才和事业发展需要。同时,高校在人员总量控制范围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设置方案,并将岗位设置方案向同级人社部门报备。

  此外,山东省还将全面推进高校职称制度改革,政府部门不再组织高校职称评审,不再发放职称资格证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允许高校自主决定校内收入分配,重点向教学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

  山东省还将对高校实施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定期公布本科专业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允许高校在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外自主设置专业,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方向,向相关部门报备。

  试点二级学员取消行政级别改革

  开展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是创新二级学院管理体制,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探索。

  2016年,山东省计划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参照同类别同等级人员任职年限和条件,建立有利于相关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

  根据规划,2016年6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12月底前启动改革试点,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