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居民医保新政出台 75%受访者支持

25.12.2014  20:28

   中国山东网12月25日讯 (见习记者 谭炳琦)1月27日,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山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9月25日,济南市政府下发《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实行标志着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面整合,这也预示着新农合将退出历史舞台。山东省居民医保新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居民医保新政策的出台,居民作何反应?

  近日,中国山东网记者随机对48名市民进行了调查采访。其中,75%受访者表示支持新政策的实施,他们认为此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25%受访者认为这个新政策不靠谱,虽然整体看起来不错,但是具体的实施上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

  新政策实施体现城乡公平

  “我以前在家的时候办过新农合,但是到了学校里又要求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如果不办理城镇居民医保要开很多证明,为了避免这些麻烦我就又办了城镇医保。”在校大学生小柴说,“新政策出台之后,像我这样情况的大学生就不用再办两个医保了,为我们减少了很多麻烦。”

  受访者刘先生现在办理的是新农合,对于医保新政策他表示:“这个政策挺好的,人人平等了,也就没有什么歧视了,农村人也可以到城市里来看病,并且医疗费报销待遇也一样。”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崔先生同样认为新政策的出台很好,“建立和谐社会应该是要这样做,城里人与乡下人、农民与工人待遇应该是要一样的,社会发展的成果应该由全民来共享。这个事情将来向着更加统一,更加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这就可以了。大家应该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来考虑事情,不能只考虑个人问题。”

  “新政策整体不错,但有疏漏”

  “这个‘经’不错,但是有些‘和尚’把‘经’念坏了。”市民孟先生这样形容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他表示,这个新政策整体看起来不错,但是执行起来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有些部门对于新政策可能会落实不到位。

  市民王先生说:“大病报销以前报40%,现在报50%,这两者实质上是一样的。无非就是把医疗费用加大了之后再报50%,实质上跟现在报40%是一样的。”王先生认为这个政策疏漏太大,整体上看非常好,但是仔细算算还是跟以前差不多。

  新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据了解,济南市拟定了三档居民缴费标准:一是“学生儿童档”80元,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40元,参加新农合的为80元,整合后统一到新农合标准;二是“成年居民一档”300元,相当于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三是“成年居民二档”100元,相当于参加原新农合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成年居民缴费档次由参保人在“成年居民一档”和“成年居民二档”中自愿选择。

  从《办法》中关于住院报销比例规定看,体现了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原则,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90%, 医院 级别越高,报销比例则相应降低,特别是省(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比以前有所降低,这符合国家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要求,通过差别化支付比例引导参保人根据病情合理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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