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协会制定“一村(社区)一顾问” 法律工作实务指引

11.02.2017  09:09

  10日,记者从山东省律师协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律师协会专门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委员会,制定了1.5万余字的《“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工作实务指引》。

   中国山东网2月10日讯 (记者 杜典)在今年的山东省“两会”上,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律师工作,提出要把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作为九大民生红包之一。为积极响应省长郭树清提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10日,记者从山东省律师协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律师协会专门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委员会,制定了1.5万余字的《“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工作实务指引》。

  近年来,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全省广大律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担任省政协委员的律师积极参加省政协“健全完善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依法治省战略实施”专题协商活动,并在省“两会”上提出多个有关提案。

  为积极响应省长郭树清提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山东省律师协会专门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委员会,加强理论研讨、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研究制定了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八个一”工作计划,制定了1.5万余字的“一村(社区)一顾问”法律工作实务指引。

  “律师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承担者和实践者。”山东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说,下一步,山东省律师协会将继续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理论研讨、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指导全省律师更好地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把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送到基层群众的家门口。

  苏波表示,律师协会是律师的“娘家人”,应该切实维护律师执业的权利,规范律师执业的行为。对此,山东省律师协会将在今年3月份前设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简称“维权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简称“投诉中心”),并分别设立“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值班室。

     届时,“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还将及时公布受理电话、专门邮箱和网络维权窗口,对律师在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受理、跟进、研究、反馈、回访,确保法律赋予律师的执业权利落实到位;对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投诉必受理、受理必调查、违规必惩戒、处理结果必回复。

作者:杜典         编辑:焦竞赛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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