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关于变更单位名称的公告

03.09.2014  19:31

经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山东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更名为“山东省减灾中心(山东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宗旨业务范围由“接受国内外捐助的救灾物资,做好全省救灾物资的收集、调剂、仓储、转运等工作。”变更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进行预警、评估,开展减灾知识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及咨询服务工作;接受国内外捐助的救灾物资,做好全省救灾物资的收集、调剂、仓储、转运等工作。”并已于2014年7月4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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