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下放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权限公告

28.11.2014  15:44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4〕189号)要求,自2014年12月1日起,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权限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特此公告。

 

 

山东省民政厅

  2014年11月28日

中国战疫观察之三:党旗高扬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山东网
绿色中国 加速前行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