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环保局组织进行《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培训
30.10.2014 10:56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执法工作,提高我区环境监察机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近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办[2014]45号文件正式印发全省,东营市环保局组织安排各县、区培训,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指南》总计三章,共十六条。其中,第一章为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对现场检查工作计划的制定、搜集资料、环境监察人员从事现场检查时的权力和义务、现场检查结束后移交移送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第二章为现场检查工作内容,对一般污染源和水、气、声、渣四种排污类型的现场检查工作要点进行了归纳;第三章为附则,明确了实施时间、解释主体等事项。
《工作指南》的正式出台和此次培训对推进我区环境执法工作向“精细化”、“痕迹化”方向转变,提高广大环境监察人员执法工作水平将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30.10.2014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