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深化医改 医院主要负责人或采取年薪制

23.05.2018  15:12

    5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山东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行解读。

    《意见》共分10个部分,从坚持正确的医改方向、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31项改革举措和86项重点任务。

    山东将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管理机制。通过在核定收支节余中提取一定人员激励资金、申请设置特殊岗位等方式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同时将进一步促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医疗保障在医疗改革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山东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明确医保支付和个人自付比例。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改革。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亓军在发布会上表示,山东省人社部门将通过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公立医院获得分配自主权等措施,加快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