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千余次

19.11.2014  15:19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王学鹏济南报道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全省环保公安联动执法自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

  今年1~9月,全省环保公安联动执法1243次,联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362个;环保部门对578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6610万元;公安机关排查处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线索713件,其中环保部门移送案件和线索249件;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9人,刑事拘留527人,批准逮捕167人;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治安案件83起,治安拘留60人。

  借助公检法力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是山东省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

  早在2009年至2010年,山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重点对环境保护部门普遍反映的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质执法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关于办理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和《关于办理危害环境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

  2011年5月27日,山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意见》,进一步畅通了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渠道。

  2013年,山东省公安厅与省环保厅出台了《全省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通过建立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充分发挥环保、公安部门优势。

  据了解,下一步山东省将重点做好《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纪要》的落实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建立环保公安执法信息系统,完善环境刑事民事案件的移送、鉴定、立案、批捕、起诉、审判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作为。开展环境案件警示宣传,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