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达2.95亿

17.12.2017  18:19

在12月12日山东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上,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透露,2017年,山东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已达到2.95亿元,年均增长31%,远高于地方财政支出平均增长率。算上争取的中央资金,今年山东省财政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达到4.86亿元,比上年增长14.3%,为加强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等方面提供了坚实保障。

近年来,山东各级财政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加以资金保障。据统计,2015-2017年全省各级共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2.2亿元,其中2015年6亿元、2017年7.3亿元、2017年8.9亿元,逐年大幅增长。山东在2007年就已设立初始规模2000万元的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是全国设立较早的省份。在近几年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的情况下,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只增不减”。

就在不久前,山东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在全国率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财政奖补制度,推动8个高危行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险。记者了解到,目前省财政已筹措“安责险”试点奖补资金5000万元,并全部下达各地。经公开遴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包机构获得试点资格,即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在去年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的基础上,近期,省财政会同省编办、省安监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明确将省安监局6大类24款51项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开展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提供依据。到目前,已专门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360万元,重点用于向社会力量购买安全生产科技服务。

据介绍,统筹考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智能兴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等重点事项,省财政还将结合明年预算加大安全生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