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舞台艺术创作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

03.09.2014  19:37
各市文广新局、山东演艺集团、省直艺术单位:

《山东省舞台艺术创作规划(2014—2016年)》已经省文化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市和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文化厅

                                                    2014年5月20日

 

 

 

山东省舞台艺术创作规划

(2014—2016年)

 

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上,山东舞台艺术创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为保持山东舞台艺术创作的良好发展势头,加强全省舞台艺术创作生产规划,创作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具有齐鲁气派、山东特色的舞台艺术精品,促进全省舞台艺术持续繁荣,推动山东文化强省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强国、文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中国梦”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着力推进文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实施舞台艺术精品战略,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全面提升山东舞台艺术的引领能力和竞争能力, 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艺术创作。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创作全过程,使之成为贯穿艺术创作各项工作始终如一的价值准则。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开掘“中国梦”精神内涵,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作为文艺创作的表现主体和服务对象,牢固树立文艺创作源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观念,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生活,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放歌。

——坚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深刻认识中华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化相协调,博采众长、兼收并蓄,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审美的完美融合,体现民族性、时代性、创新性的统一。

——坚持艺术创作的高起点和高标准。瞄准全国一流水准,以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立得住、留得下、传得开为目标,努力创作承载中国梦想、反映中国精神、具有齐鲁气派的舞台艺术精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精益求精的执着精神攀登国家舞台艺术高峰。

——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在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充分尊重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以观众需求为目标,努力开拓演出市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坚持推动艺术创新。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艺术创作的战略基点和前进动力。在展现时代精神的同时,充分利用新的艺术手法和现代科技手段提升艺术作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方法和有效手段,建立新的艺术创作生产运转模式和有效机制,为艺术创作生产提供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

二、主要任务与指标

(一)2014—2016年山东舞台艺术创作的主要任务

深入发掘齐鲁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和“中国梦”精神内涵,突出艺术特色,重点抓好具有重大历史影响和重要现实意义题材作品的创作,抓好反映“中国梦”题材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的艺术创作,重视小型戏剧创作,做好传统剧目的整理改编;注重提炼升华文艺作品的人文思想内涵,增强作品的艺术魅力和感染力;力求在2014—2016年期间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彰显山东特色、具有艺术魅力,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优秀人才,带动全省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等各门类艺术创作水平的全面提高;争取在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五个一”工程、文华奖评选等全国艺术赛事评比中创造佳绩,推动我省舞台艺术创作全面繁荣发展。

(二)主要指标

1 、巩固提高十艺节精品剧目创作成果

全省专业艺术院团对十艺节创作剧目,尤其是十艺节获奖剧目和重点剧目,要积极组织展演、巡演,在演出中广泛听取观众意见,进一步打磨提高、精益求精。

      目标任务是:争取全省推出10—15部艺术质量上乘、常演不衰的“优秀保留剧目”。

2 、全省推出40—50台高质量创作剧目

(1)省直专业艺术院团各创作1至2台代表山东艺术实力、在全国同类艺术品种中居领先地位的作品。

(2)市属专业艺术院团也要瞄准全国一流水准,至少各创作1台发挥艺术优势、具有地方特色、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3)鼓励有条件、有创作能力的县(市、区)剧团,特别是单一剧种或濒危剧种的县属剧团进行新剧目创作;鼓励基层剧团发挥自身优势,推出一批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小型戏剧作品,活跃城乡演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4)鼓励民营剧团和其他各种不同体制的艺术表演团体、艺术院校积极参与舞台艺术创作。入选重点创作剧目在经费补贴和奖励方面与文化部门所属专业院团享受同等待遇。

在以上基础上,山东演艺集团确保重点推出5台剧目,各市重点推出1至2台剧目,济南和青岛各重点推出2台以上剧目。通过实施“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进行选拔。全省每年推出10部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三年推出10—15部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 

(三)发挥优势,合理布局

充分发挥戏剧创作在全省各舞台艺术门类中比重大、影响力强的优势,把戏剧创作作为工作重点,同时注重发挥各戏剧品种创作优势,打造代表山东艺术水平的戏剧作品。

按照文化部对地方戏和京剧加大扶持的要求,山东演艺集团和各市要对地方戏重点剧目创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予以扶持,推动地方戏院团创作生产更多高质量作品。省吕剧院、省京剧院、省柳子剧团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各市要积极整合艺术资源,发挥各自剧种优势,打造更多地方戏和京剧精品剧目。

话剧和儿童剧创作方面要努力形成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艺术风格与品位,力求不断创新和突破,有新的作为和新的成果。

音乐、舞蹈创作要在十艺节取得较大突破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山东丰富的民间音乐、舞蹈资源,融入新的时代精神,丰富艺术表现力,精心打造富有时代气息和艺术魅力的歌剧、舞剧和音乐剧作品。

杂技创作要从山东优秀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宝库中汲取营养,突出特色,在节目的“高、精、尖、美”方面大胆创新,始终保持全国一流水平;曲艺要发挥其“短、平、快”的创作优势和贴近百姓生活的艺术品格,抓住“中国梦“主题,着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注重曲种的传承与创新,精心创作一批雅俗共赏、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作品。

各地在组织艺术创作过程中,既要立足现实,发挥各自优势,又要着眼未来,扬长补短,推动新型艺术门类的创作,力求各艺术门类布局合理,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三、年度工作任务

(一)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指标要求

一是 重点抓好“中国梦”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发挥各艺术门类优势,通过作品征集、组织创作、约请创作等多种形式,引导、激励艺术工作者创作诠释“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反映齐鲁人民在追寻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中的精神风貌。 二是 抓好优秀文化历史题材创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以孔孟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优秀历史文化和齐鲁特色文化。 三是 抓好小型戏剧作品创作。以精巧的题材选择、短小精悍的艺术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的样式,快捷迅速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心声。2014年组织举办全省小型戏剧优秀剧目展演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小戏征集、创作、选拔、比赛活动,推动小型戏剧创作生产,引导和促进山东小型戏剧快速健康发展。

1、抓好十艺节创作剧目的加工提升。举办文华奖获奖剧目省内展演、进京展演、全国巡演活动,在开拓市场扩大演出的同时,广泛征求意见,推动获奖剧目不断提升质量,精益求精,打造能够“叫得响、留得下、传得开”的品牌剧目,确保在“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第七届中国京剧节等全国重要艺术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2、集中抓好新剧目创作规划、论证工作。山东演艺集团和各市要按照本规划的框架要求,制定各自今后三年新创作剧目题材规划、创作生产规划,并认真按规划推动艺术创作。

3、开展“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2014—2015年度初选剧目的申报评选工作,通过资金扶持和跟踪督导,组织好入选剧目的加工提升。

      4、开展“山东省地方戏振兴和京剧扶持工程”2014年度重点剧目申报评选工作,对有代表性的地方戏曲和重点京剧院团的剧目创作给予扶持。

      5、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剧本,挖掘优势资源,丰富创作题材,增加剧本存量,拓宽选择范围。

      6、组织好新剧目的创作、论证和排练工作。省直及各市院团基本选定新创作剧目题材,落实创作人员,争取完成剧本创作(至少完成创作提纲)。聘请省内外专家,组织好剧本研讨论证;争取50%以上剧目进入二度创作。部分进展顺利的剧目先行立上舞台进入演出阶段,并不断打磨提升。

结合庆祝建国65周年,全省创作推出一批反映“中国梦”主题的优秀文艺作品和一批反映百姓心声、艺术形式新颖、鲜活生动的优秀小型戏剧作品。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指标要求

加强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引导,抓好“中国梦”题材、优秀历史文化题材和小型戏剧创作。结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和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推出一批优秀作品。

      1、80%以上规划新创作剧目进入排练,并争取在上半年立上舞台;组织省内外专家对创作剧目进行研讨,提出修改加工意见,不断提升艺术质量。

      2、对“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2014—2015年度初选剧目进行复评,评选出“精品剧目”;开展“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2015—2016年度初选剧目的申报评选工作。并对入选剧目进行资助和跟踪督导。

3、开展“山东省地方戏振兴和京剧扶持工程”2015年度重点剧目申报评选工作,对地方戏和京剧重点剧目予以扶持。

4、下半年举办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全面展示近两年舞台艺术创作成果,并从中遴选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等全国性重要艺术活动的备选剧目。

      5、部分未及申报参加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的剧目加快推进创排进程,争取年底立上舞台。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指标要求

1、加大力度推动新创作剧目演出,在演出中不断加工修改、打磨提高。

2、组织实施“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2015—2016年度初选剧目加工提高后的复评工作,评选出本年度“精品剧目”,并予以重点资助。开展2016—2017年度“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剧目的申报和评选。

3、开展“山东省地方戏振兴和京剧扶持工程”2016年度重点剧目申报评审工作,对地方戏和京剧重点剧目予以扶持。

4、邀请全国知名专家指导,对前两年度“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剧目和第十届山东文化艺术节推出的备选剧目进行强化提高。根据文化部要求,确定推荐参加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剧目,并认真做好各项参赛准备,争取在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等全国重要艺术评比展演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提高艺术创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处理好把握正确导向与尊重艺术规律的关系、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文艺创作与文艺批评的关系,切实做好艺术创作生产组织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对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的组织指导力度。各市文化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牵头的推动艺术创作的组织机构。实行舞台艺术创作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创作任务,加大对舞台艺术创作的督促检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和各院团负责人任职、嘉奖、晋级的重要依据。省文化厅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指导、组织全省艺术创作的职责。

(二)科学制定艺术创作规划

遵循艺术规律,依据文化资源分布情况,山东演艺集团、各市文化主管部门、各级艺术院团要按照全省舞台艺术创作三年规划的总体目标,制定出切合实际的中长期创作规划和年度创作计划,以规划促创作。处理好艺术作品质和量的关系、新创作与加工提高的关系、精品创作与普遍繁荣的关系,做到立足长远、统揽全面,使全省舞台艺术创作持续、稳步发展。

(三)构建艺术创作支持体系

制定有利于推动舞台艺术创作繁荣发展的政策和办法,完善精品创作、选拔评审、展演推广、人才培养和奖励机制,形成具有持续活力的艺术创作支持体系。

一是成立山东省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智囊团”作用,为山东舞台艺术发展建言献策,为全省舞台艺术创作提供指导、参谋、论证、咨询,提高我省舞台艺术创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实施“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着重对新创作的各艺术门类的舞台剧目进行扶持,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和推出一批反映山东历史文化和重大题材的优秀舞台艺术精品;规范和完善优秀原创艺术作品的评选制度和督导推进制度,不断提升作品的艺术水准。

三是实施“山东省地方戏振兴与京剧扶持工程”。着重对具有示范意义的新创作及整理改编的地方戏和京剧剧目的扶持以及对濒危剧种剧目创作的扶持。在艺术传承、精品创作、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市场开拓、推广普及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行科学、保障有力、市场活跃、人才水平明显提高、剧目创作普遍繁荣的戏曲事业发展新机制。

四是实施“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工程”。加大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的积累,锤炼传世经典剧目,使之立得住、留得下,广泛流传,服务人民,产生应有效益。

五是实施“山东舞台艺术英才培育工程”。尊重艺术生产规律和艺术生命周期规律,努力为优秀中青年编剧、导演、演员成名成家创造条件,培育我省各艺术领域新的领军人物。

六是建立舞台艺术激励机制,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出台扶持和奖励政策,对我省推荐参加国内外重大艺术赛事和评奖活动的优秀剧目进行资金扶持;对在国家、国际重要艺术赛事中获奖的剧目和艺术人才给予奖励。利用高端艺术奖励平台,加快推动山东艺术创作和人才培养。

(四)创新艺术创作生产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创作生产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艺术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开放的创作体系。将作品的艺术质量、生产效率、市场竞争力、作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与制作人、表演团体的利益直接挂钩,激发我省剧目创作活力。

二是用开放的思路推动创作,建立起开放的创作体系。探索剧目股份制等新的艺术生产运作模式,鼓励不同所有制成份进入艺术创作生产领域,推进艺术生产的社会化运作,将艺术创作、演出、发展置于更为广阔的社会空间。

三是面向全国整合艺术资源。通过建立创作项目库,发布年度创作选题,实行项目制、委托、签约等方式,吸引全国知名艺术家、创作者参与我省艺术创作。

四是通过高质量的选题立项,积极争取“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推动山东舞台艺术繁荣发展。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专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艺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现有在职艺术人才骨干作用,通过艺术资源合理配置,调动艺术人员积极性,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机制;建立艺术竞争机制,激发演职员创作热情,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定期举办各艺术专业培训班,选送优秀艺术人才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提高艺术人才综合素质;制定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营造引进优秀艺术人才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省内高等院校和艺术职业学校的作用,加强后备艺术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