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积极推动《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29.04.2015  13:18

为认真抓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泰山区法制局精心研究学习方案,通过自学辅导、媒体宣传、教育培训、主题活动等多种途径和方法,面向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及广大群众,广泛深入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主要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积极动员,深入学习。动员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自学或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对《条例》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组织开展小型座谈会,就《条例》的学习情况进行座谈交流。

二是联络媒体,广泛宣传。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度解读《条例》内容,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重大活动期间,在活动现场设立《条例》宣传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对于一些行政执法任务重的单位,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张贴《条例》全文和解释释义文章。

三是突出重点,集中培训。抓好《条例》的培训考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并把《条例》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对具体操作实施《条例》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单项专题培训;同时,就《条例》的学习情况进行考试检验。

四是随机抽查,强化考核。抓好《条例》学习宣传情况的考核验收。通过采取抽查的方式,深入到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实地检查《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同时结合《条例》规定,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作为检验《条例》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

(泰山区政府法制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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