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财政厅筹资7.18亿元 助力16件惠民实事

29.12.2016  16:07

   中国山东网12月29日 (记者 杜典)12月29日,记者从2016年山东省“文化惠民、服务群众”16件实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力支持16件惠民实事的开展,2016年山东省财政厅积极筹措7.18亿元资金,比上年同比增长10.34%,

  其中,山东省财政厅安排2.88亿元,支持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安排2.76亿元,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文化小广场、基层戏曲表演团体等文化单位服务设施改善;安排1.54亿元,支持基层开展乡村文明行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活动。

  山东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高剑锋表示,为确保文化惠民实事落到实处,山东省财政厅积极统筹相关领域资金,大力保障基层财政资金需求,在资金使用和工作开展两方面形成了合力,大幅提高了文化惠民实事的实施效果。

  据悉,山东省财政厅整合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补助、五馆“免费开放”等专项资金4.4亿元,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市县,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用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和乡村文明行动专项资金7115万元,统筹用于支持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和开展乡村文明“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整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资金1.2亿元,统筹用于支持村(居)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优化升级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

  此外,山东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努力构建“支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除了将所有文化惠民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省财政厅还委托第三方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以奖代补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对考评结果好的项目,在安排下年度资金时,予以优先保障;对考评结果不好的项目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取消一定期限内享受省级财政补助资格。”高剑锋说,山东省财政厅还将把资金分配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利用全社会力量,加强监督,确保惠民资金用得对、花得好。

作者:杜典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