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启动

31.01.2016  21:07


  1月29日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启动仪式在济南举办。启动仪式上发放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单行本,同时来自全省各地的200多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表演了《阳关三叠》、《唱大戏》、《乐翻了天》等10余个节目,现场观众不时传出阵阵掌声和叫好声。



 

  当晚,来自全省各地的200多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表演了山东快书、胶州秧歌、大平调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充分展现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和非遗保护取得的丰硕成果,受到了广大观众的热烈欢迎。



 

  《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的二月初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月”。这是山东省以立法形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当代生活、实现为民共享、惠民利民的一大创新。期间,济南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菏泽市将分别举办曲艺类、武术类、传统音乐类、传统舞蹈类、传统戏剧类优秀剧(节)目展演,全省其他市也将举办系列活动,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据不完全统计,遗产月期间,全省各地将开展390多场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参与群众预计将达70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