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组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

15.07.2015  10:37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方案指出,为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山东将组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作为该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领导决策、综合协调机构。山东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仍按现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按照方案,山东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履行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由省国资委履行基础管理职责,由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30%的国有资本。山东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日常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责,具体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国有文化企业综合管理处承担。山东省属国有文化资产的基础管理执行省国资委统一制定的制度,日常管理工作仍由省财政厅负责,并将结果报省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理事会和省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