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品电子监管年内全覆盖

13.03.2015  11:54

  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2015年12月31日前,省内所有药品制剂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在我省有代理机构的进口药品制药厂商必须全部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实现电子监管全品种全链条覆盖。

  年底前,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应完成生产线改造,在药品销售包装上加印(贴)药品电子监管码,并进行数据采集上传,及时核注核销。2016年1月1日后生产的药品制剂将做到全部赋码,对由于药品最小包装体积过小或异型包装等致使无法在最小包装上赋码的特殊情况,需报省食药监局审批后在上一级包装上赋码。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入网,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及时做好数据上传、核注核销以及预警信息处理等工作。到期未入网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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