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企业新型学徒制 招工招生合一毕业即上岗

09.06.2016  15:16

  人才是第一资源,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人社厅等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涵盖了山东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培养、评价、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的18条真金白银的政策和利好举措。6月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副厅长刘杰等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数量达到921.9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42.8万人。“但是,山东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当前,山东省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表示,受产业转型升级、用工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企业对劳动者技能的要求明显提高,操作工、普工等一般性岗位数量有所减少,“高级技工”等技术型、高技能人才需求紧俏。今年一季度,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保持在2以上,高技能人才持续供不应求;企业对无技术等级或职称的求人倍率仅为0.73,供过于求。

  韩金峰介绍,2016年经综合评审,已有山东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国际知名企业与16所综合实力较强的16所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结对”开展了新型学徒制试点项目。

  所谓企业新型学徒制,是一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业与技工院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由对口企业和合作的技工院校联合招工、招生,根据企业技能岗位的实际需要,企校双方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的教学标准。更通俗地说,就是招工招生合二为一,企业录用的技术工人有了双重身份,既是学徒又是学生,毕业即就业上岗。

  记者了解到,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的培养对象和目标是试点企业中与本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学徒的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对接受培训的学徒政府部门给予每人每年4000-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累计学分达到要求,可直接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山东提出,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8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技师工作站分别达到50所和180所,山东省‘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达到220个;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人才达到30人,齐鲁首席技师达到1800人,山东省技术能手达到2000人,使高技能人才数量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基本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结构和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记者 孔冠军 杨婷婷)

        编辑:何冬梅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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