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该不该组建“旅游警察”?这个可以有 最好再等等

27.10.2015  11:33

近日新华社报道,云南省将率先全面设立旅游警察,包括旅游警察总队及地州市旅游警察支队。而在今年国庆节期间,旅游大市三亚组建的全国首支旅游警察队伍正式成立并上岗。

国庆节期间,发生的大虾事件令“好客山东”这块品牌蒙羞,且当地派出所对事件处置饱受诟病。作为旅游大省,山东到底该不该组建旅游警察,用这顶“大盖帽”管住旅游乱象?

旅游警察有哪些职能?

三亚是全国知名旅游强市,云南则是全国闻名的旅游大省。在两地,各类旅游乱象频被曝光。管不住的旅游市场混乱秩序,让两地寄希望于旅游警察这个新兴的队伍。

根据海南省公安厅批复,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主要职责为:专职维护三亚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负责办理社会影响重大、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旅游、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强买强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案件等工作。

云南旅游警察尚未对外发布其主要职责。

组建旅游警察走几步?

一个地方组建旅游警察,并非说组就组的事情,需要走好几个步骤。以三亚市旅游警察支队设置为例:

三亚市公安局在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于今年1月正式向公安部、海南省公安厅提出设立旅游警察支队的请示,并于8月正式获得批复同意。9月首支旅游警察支队筹备组成立,10月10日正式挂牌。

作为国内首个成立旅游警察支队的城市,三亚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了借鉴。旅游警察的设置,需要向省级公安厅和公安部请示,并经其批复同意才能组建。涉及编制划定、人员调配及招募等多项步骤。

职能交叉是好是坏?

从三亚旅游警察目前的职能来看,在目前治理框架中,有工商、价格、旅游等部门的相对应的管理责任,并不存在对不当行为的管理空白。专门设立的这支旅游警察队伍,难免存在行政职能上的重叠与重合。

但是,这种职能重合不能按照常规舆论批评的“机构设置重合,责权不分”去看待。在很多执法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怪象:没有警察参与的执法受到的阻力很大,有的甚至殴打执法人员,例如今年济南发生的殴打环保执法人员就是典型案例。

而据当地媒体报道,旅游警察与其他旅游市场服务监管部门联勤联动,建立快速高效的“多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无缝衔接。

机构可以设但不必急于跟风

山东作为旅游大省,况且“天价大虾”和派出所职责所限处置不当的事件,让业内对“大旅游”环境管理重新审视。外地旅游警察的出现,让很多人看到一条管理途径。

山东大地旅游策划咨询公司CEO张晓国认为,从大旅游的角度来看,靠单一旅游部门监管管不了,而多部门协调共抓容易推诿。旅游警察对于旅游城市和旅游大省来说,有必要设置。对于山东来说,这个机构可以设,但不必急于跟风。旅游警察并非一设了之,应厘清旅游警察和社会警察,旅游警察和原监管部门的职责。旅游警察毕竟是个新兴事物,各地都在探索,山东不妨等等再做决定。

济南景区警察也是国内首创

今年9月正式上岗的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派出所是国内第一个景区专属派出所。设景区警察,这是济南在国内的首创。

不过,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派出所的组建与旅游警察的设置有本质的不同。前者为对过去多头管理的整合和范围明确,是做“减法”,而旅游警察的设置是在做“加法”。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派出所担任的风景区范围内的综合管理,局限于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打击犯罪等原有职能,并不涉及旅游管理方面的职能。 (本报记者 盖幸福)声 音

知名媒体评论人胡泰武表示:要想从根本上整治旅游市场出现的混乱,仅靠旅游警察还远远不够。理由很简单。就像当初设立交通警察一样,愿望美好,看似美丽,但实际效果却不近如人意——时至今日,不少地方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屡屡发生。可见,设立旅游警察如同设立交通警察,不是解决旅游市场混乱的唯一办法,更不是最佳方案。因此,公众不要对此举抱有太大期望,否则,不久的将来,极有可能像抱怨交通乱象一样抱怨旅游乱象。

山东省旅游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王晨光表示:山东旅游秩序尚良好,没有到必须依靠旅游警察管理的程度。从降低政府执法成本的角度来看,组建新的执法机构,反而增加成本。国家从行政化执法向法制化执法转变的过程中,出现的旅游乱象多由处于发展阶段的旅游者自身引发的,不能将根本原因归为“监管力量不强”,而因此增加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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