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进城还是留守?农民买房的梦想和现实

12.09.2016  11:10

  ■核心提示

  2015年,山东省有近千万人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却没有落户。究竟是保留最后一片土地作为生活的保障,还是离开农村将希望寄托在城市?一些农民有着自己的盘算。

  “无论是进城务工人员还是城中村居民的市民化,完善的配套政策是解决他们后顾之忧的关键。”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铁岗表示。

  □本报记者 王川

  本报通讯员 李峰 辛有东

  26岁的莒县阎庄村村民许传达,最近三天两头往莒县青岛路西侧的某楼盘工地跑,观察自己所购楼盘的施工进度。与很多在此购房者不同,许传达已领取了6万元的购房货币补贴单,这让他成为我省农民进城购房货币补贴政策的第一批受益者。

  据统计,2015年,全省有近千万人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却没有落户,不能公平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巨大的消费潜力和经济拉动力也难以有效发挥。今年5月,山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三个市民化”,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此后,不少地方跟进出台了落地政策。

  补贴政策助推进城买房

  回家过年,许传达和父母谈得最多的是,到底在莒县买房,还是在老家修房。

  “为了自己的前途和将来孩子的教育,我想把家安在莒县县城。后来,女朋友也从大连跟我回到了山东,在县城买房的决定做得也不是特别纠结。”许传达说。目前,他和妻子在县城基本站稳了脚根,正处于事业上升期,以后,孩子需要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在县城买房成为首选。

  今年6月8日,莒县下发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落户货币补贴的试行办法,提出进城购房农村居民购买老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货币补贴6万元/套,购买沭东新城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货币补贴8万元/套。

  这让许传达颇为高兴,也使原本的购房计划加速不少。

  他于7月10日提出申请,经过阎庄村、镇土管所、县国土局审核,并在阎庄村公示7天后,于8月10日正式拿到6万元的购房补贴,在莒县青岛路西侧的一家楼盘购买了一套128平方米的商品房。

  “首付付了199774元,月供2250元。”因为工作的关系,许传达对数字比较敏感,“孩子现在4个月大了,以后可以随房屋划片入学,上莒县第五实验小学和莒县六中了。”

  不过,“钱”仍是当前一些农民进城买房绕不过去的坎儿。

  家住邹城市香城镇北齐村的农民工齐伦伦,在邹城打工已有10余年,虽积累了一些存款,但离全款买房仍有差距。去年,齐伦伦看中了一个楼盘,虽然首付已够30%,但剩余部分银行考虑其收入不稳拒绝贷款。

  今年3月,邹城市下发了实施新购商品住房奖励的通知,提出从3月15日起,在城区规划区内,购买楼盘表内现可售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除外)的,对购房人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

  通知并未对购买人的户籍作出明确要求,并规定了“购房人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交款票据享受子女就近入学政策”。可对齐伦伦来说,每平方米100元的补贴并不能解决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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