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颁省内县级不动产权证书 沂水获颁“第一证”

03.12.2015  09:21

  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2日电(记者叶婧)记者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山东首个县级不动产权证书日前在临沂市沂水县颁发,今年28岁的沂水市民张洁拿到了编号为“D 3700007000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这标志着山东省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新阶段。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管理处处长王安东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而张洁拿到的证书上,同时载明了土地和房屋两项权利。

  这是自3月2日青岛市内三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山东省在县级颁出的“第一证”,沂水率先在山东省市、县中全域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为方便偏远地区群众,沂水还在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设置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网,群众不出乡镇即可办证。

  目前,山东已有青岛、淄博、烟台等10个设区市完成了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沂水县等39个县(市、区)完成了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