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部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今日出台

30.09.2017  16:08











    9月30日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35条,分别对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和原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制职责,以及有关机关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做了规定。作为全省第一部、全国第二部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是山东法治宣传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实现了有法可依,对增强全省公民的法治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条例通过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梁荣合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利,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朱晓峰,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迟丽华分别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立法背景和贯彻实施意见。省内外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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