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81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山东1起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秋国庆期间全国8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山东1起。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海淀区环卫服务中心车辆修理厂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2月,该厂党支部书记薛法奎、厂长赵晓霞、副厂长于燕涛等人,将1.8万元结余款作为奖励,分给班子成员个人。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石景山区城管局五里坨街道执法队队长高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高旭违规接受管理对象赠送的11张购物卡,共计1.1万元。高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丰台区马家堡街道办嘉园一里社区居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居委会使用账外资金6万元,用于集体活动、发放补助、慰问品、加班聚餐等。居委会主任王丽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居委会党委书记张丽娟、副主任刘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延庆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刘满红等人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该所所长刘满红办公用房总面积33.69平方米,超标15.69平方米;党支部书记、副所长贺昕,办公用房总面积为50.73平方米,超标41.73平方米;副所长陈平、吴春雷、办公室主任刘恩存,办公用房总面积均为31.66平方米,分别超标22.66平方米。刘满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昕、陈平、吴春雷、刘恩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第四中学校长赵增强违规操办其子婚事问题。赵增强在其子结婚当日,安排本单位职工操办婚礼。婚礼举办后,违规收受59名教师礼金,共计1.36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6月,赵增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津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为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李为民在担任该公司津南分公司经理期间,组织职工在某酒店召开年会并聚餐,花费公款4万元;组织68名职工分两批赴成都、九寨沟、乐山等地旅游,花费公款35万余元。2016年8月,李为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宝坻区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原副经理李国利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李国利主持工作期间,经其同意,该单位违规用公款购买现金消费卡,用于送礼,共计4.2万元;以奖金、值班费等名义滥发津补贴,共计4.7万余元。同时,李国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7月,李国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市工商局东丽分局原局长庞旭、副局长贾秋生滥发钱款等问题。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该单位违规使用区财政局拨付的补充经费,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绩效奖和过节费,共计182.14万元。同时,还存在违规向民营企业募集资金等违纪问题。庞旭、贾秋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庞旭被免去局长职务。
5.河东区常州道街道办副主任孙洪波违规操办亲属丧事问题。2015年4月,孙洪波在操办亲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49名管理对象礼金,共计9800元。2016年6月,孙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礼金。(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承德市贸促会会长张庆来、市商务局副处级调研员张志秀等人公款旅游问题。张庆来、张志秀以及商务局对外贸易科科长吕建国、综合科科长赵泉等4人,在赴南宁参加东盟博览会期间,到桂林和北海旅游,并公款报销旅游费用8976元。张庆来作为带队领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志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吕建国、赵泉分别被诫勉谈话。
2.遵化市供电公司石门供电所所长刘克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春节期间,刘克俭先后收受分管乡镇部分砂场、选矿企业赠送的礼金,共计160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刘克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海波违规操办其父丧事问题。2016年4月,董海波在操办其父丧事期间顶风违纪,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36人礼金,共计16800元,造成不良影响。在纪委调查期间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对抗组织调查。董海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山西省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大连市高新区文教卫生局副局长葛非公款旅游问题。葛非在赴长沙参加会议期间,擅自改变行程,使用公款前往张家界景区旅游。葛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盘锦市图书馆馆长邱茂炜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邱茂炜先后4次在图书馆食堂安排私人宴请,宴请费用由市图书馆核销。邱茂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乾安县“120”急救中心原主任任福祥、副主任于学峰违规变相处理单位招待费问题。2人以燃油费为名,变相报销单位招待费3.1万元。任福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学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刘廷军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经刘廷军决定,该局分三次在柳河县三道沟水库轮流安排职工吃烤羊,共计支出3850元。2016年4月19日,刘廷军受到警告处分。
3.图们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崔石林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4月30日,崔石林自驾单位公车搭载朋友从图们市前往延吉市,午餐后搭载朋友返回;5月2日,自驾该车辆前往长春市,入住一晚后返回图们市。6月28日,崔石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探局原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谭德民公款出国旅游问题。省政府批准同意谭德民一行两人出访,检查验收考察境外项目点。未经省政府批准,谭德民口头请示时任局长同意,增加了5人为出访成员。在出访期间,谭德民擅自变更出访线路,并借机公款旅游。谭德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齐齐哈尔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闫国峰、讷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宋玉栋等人违规收送节礼问题。闫国峰和本局稽查支队支队长姜旭东、副支队长尹志学、张晶等4人,多次于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前,接受宋玉栋和所在大队副大队长王国清用公款购买的礼品,合计2.11万元。闫国峰、姜旭东、尹志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宋玉栋、王国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晶另案处理。
3.北安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姜诚力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春节前,姜诚力用公款购买4000元礼品,送给部分签署综治责任状部门的领导;授意出纳员用公款购买2万元购物卡,由其本人先后送给本单位部分中层以上的干部、其他单位人员和社会人员。同时,存在违规用公款宴请、购买高档香烟酒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姜诚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4.林口县林业局国有苗圃主任王启龙违规公款送礼问题。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期间,王启龙多次用公款送礼,合计4.5万元。同时存在用公款随礼、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王启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免职,会计李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黎明村违规公款送礼问题。中秋节和春节期间,黎明村从党支部书记马明臣所开饭店提取价值2万元的“礼品盒”用于送礼,费用在乡政府拨付的清雪、森防等经费中支出。马明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测绘院党委书记杨海荣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6年3月25日晚,杨海荣公车私用,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宴请,并醉酒驾驶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海荣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主任顾育新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2月3日晚,顾育新和副主任乐嘉骅、办公室主任周彬,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景观管理处副处长蒋唯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4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普陀区长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建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月22日晚,张建华和科室5名工作人员,参加有业务往来私营企业的年会,并违规接受宴请。张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宁区市政工程管理中心主任王如春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10月25日,王如春在带队赴外省市疗休养期间,组织本单位11名工作人员,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宴请。王如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闵行区航务管理所副所长黄英等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黄英和副所长孙平西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该所闸港站站长马洁、春申站站长蒋安青、淀浦河站站长苏勇,也存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上海市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宜兴市环保科技工业园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杨跃飞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杨跃飞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接受某企业董事长的宴请和5000元礼金,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杨跃飞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无锡市太湖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兼无锡太湖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怀美用公款提供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吴怀美在筹备举办中国商业科技博览会接待工作中,多次用公款为客户提供高消费娱乐活动,并2次陪同参与;以13张虚假餐饮发票报销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吴怀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集团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职务。
3.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副主任科员王根林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王根林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某水产养殖户赠送的14瓶某知名品牌白酒和12条某品牌香烟,并接受某采沙个体经营者在南京某KTV举行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与有偿陪侍服务。王根林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九龙湖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项伟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项伟组织部分村干部赴长兴县考察,期间赴宜兴、南浔等景区旅游,并将4.06万余元考察和旅游费用转嫁村办企业支出。项伟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和土特产,合计价值2.26万余元。项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2.永嘉县沙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朱健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朱健康多次到农家乐违规公款吃喝,共消费2.55万元。朱健康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规费用已清退。
3.龙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兼市科正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毛必海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毛必海同意,市质监站多次违规从科正公司列支经费,以实物形式给在职人员发放福利,共计12.98万余元。毛必海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违规费用已清退。(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黄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承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林承寿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其中,十八大后仍继续收受礼金19280元。林承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滁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孙明开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8月至11月,孙明开先后5次私自使用单位公车,前往江苏南京办理个人私事。孙明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由个人承担。
3.潜山县农委原党组书记、主任余本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余本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折计19050元;违规用公款12140元购买茶叶等土特产。2015年中秋节,违规发放月饼提货凭证合计8008元。此外,余本杰在十八大后还存在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余本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并被免去县农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4.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庙南居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王勇违规举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6日,王勇为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3800元。王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
5.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中心学校校长姚启松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6月26日晚,姚启松与个体经营者汪某某等六人在酒店吃饭,餐后姚启松签单用公款结账。姚启松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晚餐费用由个人自付。
6.芜湖市第三十九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校私设“小金库”共计12万元,其中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违规发放教职工津补贴和福利。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周世春(主持工作)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铜陵市铜化集团瑞莱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部长、机修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胡德祥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胡德祥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用公款给同事子女上大学、结婚等随礼金3700元。2015年4月,胡德祥通过虚报冒领手段套取公款4130元,用于个人开支。胡德祥被撤销总经理助理、生产部部长、机修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福州高新区南屿镇供销社原主任陈启平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经陈启平同意,该社以交通、午餐补贴名义,从自收自支经费中列支,向每人发放会议津贴300元,共计9000元。陈启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规款项。(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宜春市袁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彬生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6月17日,该大队工作人员刘金华、易宇、彭志元、彭新平(聘用司机),对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中午接受该企业宴请。6月26日,刘彬生及上述4名工作人员再次接受该企业老板宴请。两次宴请费用共计1950余元。刘彬生、刘金华、易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彭志元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刘彬生被免去大队长职务;彭新平被辞退;有关餐费由个人承担。(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赵海燕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赵海燕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并收受礼金。赵海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回。(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