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四个规范”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林

30.11.2014  22:42

今年以来,临沂市兰山区林业局以“四个规范”为贯彻落实措施,强化林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

 

一是规范林业普法教育。 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采取印发法律小册子、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引导广大群众学习运用林业法律,营造全社会爱林、护林良好风尚。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宣传6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待参观和咨询群众30余人次。 

 

二是规范林业政策法规执行。 充分发挥林业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严厉打击滥砍乱伐、违法征占用林地、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治林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今年以来,共查处滥伐林木案件42起、盗伐林木案件1起,查处乱补滥猎经营野生动物案件3起。

 

三是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建全政务公开制度,在林业网站设置政策法规公开专栏,全面公开涉林法规、工作流程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林业违法案件举报查处程序,对群众举报的滥砍乱伐、林地征占用等林业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情况。

 

四是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 依托“六五普法”建设,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有机结合,选派干部参加各种行政执法培训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懂法、用法水平。同时,积极推进林业审批和林业执法工作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加强林业行政审批及执法过程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确保林业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培训8次,培训执法人员5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