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色狼专盯女学生下手 两名13岁女生被强奸

17.11.2014  14:58
  半岛都市报11月16日讯(记者 刘九省 通讯员 赵忠霞    于浩) 近日,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系列拦路强奸女生案件,但是民警并未感受到破案后的喜悦,更多的是痛心疾首。犯罪嫌疑人是一名44岁的离异男子,他曾经三次因盗窃罪判刑,而 女学生 自我保护意识差成了他的目标。为了得手,他甚至把自己骑的摩托车放倒在地,然后让善良的女生过去“帮忙”。

  2014年9月16日6时许,莒县峤山镇某村13岁的初中女生陈某报警称:在上学途中被一名中年男子强行拦截拖拽至路边玉米地内强奸。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会同峤山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在侦查此案的同时,民警回想起以前也发生过类似案件,有一起案件始终未破,让民警印象深刻。那是在去年8月份,受害人同样是一名13岁的小女孩梁某,当时犯罪嫌疑人先是对受害女孩进行了金钱诱惑,将小女孩骗至玉米地实施了强奸犯罪行为,并且拍裸照威胁。针对两起案件的相似之处,专案组将该两起案件串并侦查。

  专案组民警通过对受害女孩进行询问时得知,犯罪嫌疑人骑一辆红色摩托车,车后座绑着一个军绿色大衣。民警根据这一情况立即调取了受害人陈某上学沿途及周边的所有卡口的监控录像,以及进出莒县峤山镇周边所有的监控卡口录像,均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踪影。民警又将以前类似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照片让受害人一一进行了辨认,结果均被排除。一无所获后,专案组民警又对受害人受侵害时的案发周边村庄进行大面积的走访摸排,仍然没有收获,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之时,受害人陈某的母亲打来电话说,犯罪嫌疑人最近经常在其女儿陈某上学的路上尾随小女孩。得到这一重要情况后,民警调取了陈某上学沿途的监控录像,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所骑的摩托车,是一辆红色钱江-100二轮摩托车,很快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许某(44岁,莒县闫庄镇闫庄村人,离异)。10月22日23时许,莒县刑警大队民警在闫庄派出所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许某在其家中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自2013年夏天以来,犯罪嫌疑人许某就产生了强奸女学生的想法。于是犯罪嫌疑人许某就开始通过QQ 添加20岁往下的女网友,然后加好友、聊天、索要手机号码,进而要求见面,图谋诱骗强奸,可是几次下来均未能得逞,于是就产生了拦路强奸女学生的想法,并于2013年夏天以来窜至莒县峤山镇、龙山镇、桑园镇等地,寻找作案目标。

  警方>>>

  中小学生不要轻信陌生人

  民警提示,中小学生年龄较小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对事物的认知能力较差,家长、学校以及社会应加强对幼女的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幼女的防范意识。在网络交友时 ,要有所甄别 ,不要随便与网友见面。在上学、放学途中,应尽量结伴同行,不要单独行路,独自玩耍。与成年男性单独相处 、相遇时 ,不要接受其给予的物品、现金等,不要轻信陌生男子,更不要跟随其到偏僻场所,遇有可疑情况要立即想办法报警。

  供述>>>

  拍照威胁,不让受害人报警

  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许某曾三次因盗窃罪被判刑,最近的一次是2013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4年3月刚刚刑满释放。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许某之所以选择中小学生下手 ,主要是因为他们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都相对较差,容易得逞。许某落网后,首先供出了去年8月13日的一起拦路强奸案件,这也正是专案组民警串并案的那起案件。当时是上午11时左右,犯罪嫌疑人许某骑摩托车窜至莒县桑园镇某村赶集,正沿一条南北水泥路往南走时,发现了放学回家的 13岁女孩梁某独自骑自行车走在许某的前面,于是心生歹念,想办法跟梁某搭讪。他首先将一瓶饮料给了梁某,然后故意把自己的摩托车放倒在地,让梁某帮忙去扶,然后趁机将女孩拽到了另一条土路旁的玉米地,并实施了强奸。之后拿出手机拍了梁某的裸照并威胁梁某不能跟家里人说这件事,并且说以后如果再约梁某出来玩,她一定要出来,不然就把照片发到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