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娃被“孩子王”蹦床弹摔倒栽葱 游戏器械标识混乱

26.02.2016  10:34

  “孩子王”游戏区设了年龄分区,但两区有通道贯通,而且没有提示。实习生戚敏记者张丹丹摄

  20日,市民朱先生带孩子到泉城路一家“孩子王”童乐园游玩。不料,两岁的孩子玩蹦床时摔倒,头朝下挫伤了脖子。责任由谁来负?家长和童乐园各执一词。

   四岁娃跳蹦床带倒两岁娃

  朱先生告诉记者,20日10点左右,他把孩子送到了泉城路世茂广场3楼的“孩子王”。孩子最先玩的项目是蹦床,他在蹦床设施外面等待。

  意想不到的一幕突然发生了。同一张蹦床上来了一个四岁的大孩子。朱先生的孩子蹦着蹦着摔倒了,但因为大孩子还在跳,她被垫子弹起来,腾空转了半圈后落下,头部先着地。

  朱先生记得,孩子刚爬起来并没有哭,只是朝他那边张了张手,意思要爸爸抱她。但他把孩子抱到垫子外后,揪心地发现孩子站不起来了,两条腿好像使不上劲似的。“我特别着急,生怕孩子出事。”朱先生当时就急出了一身汗。

   “孩子王”称对此没有责任

  朱先生说,他找到了四岁孩子的家长,两个人一起找了“孩子王”的工作人员,要求由“孩子王”出资去医院体检。这一要求遭到工作人员拒绝。

  “他们工作人员说,我孩子玩的蹦床是给3岁以上孩子玩的,我孩子年龄不到,就算出现闪失他们也不负责。”朱先生对这一说法持怀疑态度,他在“孩子王”办的是充值会员卡,之前带孩子来过多次了,每次来几乎都会玩蹦床,从来没有工作人员告诉他年龄分区的事,也从来没有人制止过他带孩子上蹦床。

  记者向“孩子王”童乐园求证。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游玩区上方标注了不同的年龄段,每次在消费者办会员卡或者入园前都会提示,同时他们还要求孩子玩耍时家长必须陪同,公司值班人员也会定时巡查。

  至于朱先生反映的2岁娃在3岁以上区域玩耍却无人制止一事,工作人员解释称周末来园区玩的人较多,值班人员由于疏忽,没能及时发现。事发后公司已派人随家长到医院为孩子检查身体,检查结果显示孩子身体无大碍。

   游戏器材年龄标注混乱

  22日,记者前往世茂广场3楼“孩子王”实地探访。游玩区占地约300平方米,分为南、北两区,入口上方确实悬挂了告示牌,标明北区为0-3岁游玩区,南区为3岁以上游玩区。两区由一条通道贯通,周围没设年龄提示。

  记者在家长休息区找到一叠《童乐园游玩手册》。手册显示,园内有17个游乐项目,可供4个年龄层孩子游戏,其中电光组合、翻斗组合等11个项目适合2-8岁,旋转木马、动物跷跷板、上下木马适合0-8岁,乘浪水床、积木区适合0-2岁、蜘蛛塔适合3-8岁。

  记者发现,部分项目手册上的适用年龄与实际分类不符。朱先生孩子摔倒的拳击蹦床就是其中之一。手册上称可适用2-8岁的孩子。如果按照手册上区分,那么朱先生孩子在蹦床玩耍是适龄的。

   律师说法挂年龄分区牌不能免责

  记者就此事致电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他表示孩子因游玩设施受到惊吓一事童乐园不能免责。“游乐场是公共场所,园区有责任保障游乐区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不能因已设置相关告知牌或已进行提示而免责。”此外,他提示孩子家长在孩子玩耍时应予以监护,以避免孩子对他人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