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四巡视组开始对山东省检察院巡视

09.09.2016  22:1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安排,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巡视组日前进驻山东省检察院开展巡视工作。这次巡视是中央批复高检院党组继续开展系统内巡视的第二轮巡视,是与省委巡视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实施的巡视。

        9月6日上午,巡视组在山东省检察院召开巡视动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第四巡视组组长王田海作了动员讲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卢保民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鹏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王田海指出,检察系统巡视是中央巡视总体工作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巡视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重点围绕紧扣“六项纪律”做到“六个强化”,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等“三个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卢保民要求,山东省院党组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配合高检院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视任务。吴鹏飞表示,山东省检察院党组要深刻认识巡视的重大意义,把这次巡视作为深入学习、自我反省、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工作上高度配合、行动上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坚决服从巡视安排,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接受巡视组的检查指导。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高检院巡视组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接访窗口等,受理反映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531-67894765;18663710292,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20号专用信箱,邮编:2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