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找到工作也没钱 男子竟走上了高速公路

05.09.2019  17:51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9月5日讯 (记者 葛婷婷) 9月5日中午11点左右,济南市公安局高速公路支队平阴大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济菏高速公路菏泽方向95公里左右,发现一名行人在高速上行走。

  民警立即出警,到达95公里处,发现一名行人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走,经询问,当事人孙某(男,45岁,济宁市人)今天早上七点多就从长清收费站上了高速,准备走回济宁。

  “之前在济南找工作,没有找到,身上的钱也花光了。”孙某告诉民警。一开始孙某不是很配合工作,在民警的耐心说服教育下,孙某上了警车,民警将其带回大队,给他在食堂打了饭菜。孙某这几天一直没好好吃饭,对民警的帮助很感谢,同时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民警随后又给孙某联系了回济宁的车辆,将其安全送上了车。

   安全提示

  国家法律规定,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非机动车等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高速交警加强巡逻排除安全隐患,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预防行人上高速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济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要注意观察,确保行车安全。

作者:葛婷婷         编辑: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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