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工作要尽快走出雾里看花的“霾境”

07.11.2014  13:47
      据10月30日中新社播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认为,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类举报案件八成未查处,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与其同时,10月30日《新京报》报道,10月份京城已出现3次雾霾过程。从29日起,北京受不利扩散条件影响,污染物持续累积,30日京城为中度污染水平,本月第4次污染过程开始,预计下月2日将重现蓝天。
      空气质量问题从不是问题到成为国人每天都需关注的问题,用了10年时间。近些年,几度成为改善民生的首要问题。时值入冬,大规模长时间的雾霾,能否在今年有明朗的转机,国人翘首期盼。霾来不是一日之“功”,驱霾亦非一朝一夕。要在短时间的驱霾中探出明朗的希望,治理措施和执行必须明确、有力。
      此次人大执法检查组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国74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7.9%,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6.5%,达标天数比例提高1.6个百分点。为何各项指标在下降而雾霾却更重了?为了治霾,国家不可谓不重视,投入巨大。现在的担心是,如果不能把治霾的对象科学无误地加以明确,所谓的投入都可能打在棉花上,仅有好看的数据,霾却更浓了,怎么办?
      研究认为,北京“汽车尾气与垃圾焚烧”对雾霾的平均贡献只有4%,这与此前被人熟知的结论大相径庭。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承认,“底数不清、机理不明、技术不足”是制约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瓶颈之一。霾的成因和治理是专业和复杂的问题,研究结论达成共识尚需时日,但接下来的研究若能在吸收已有的成果和经验基础上展开,或更易找到突破。
      而只有找准了“靶子”,手段才不会偏失得厉害。将针对源头的措施和指标纳入监管工作或进一步在立法中确定下来,或比一头雾水时就修改要有效得多。
      在此之前,我们能做的就是,对已有明确定论的大气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提供真实数据,为治霾研究的推进提供准备数据和资料。比如专业人士曾指出,目前数据主要是由各地企业及单位自行上报,数据水分很大;比如地方环保部门曾发现,有企业为了实现排放浓度达标,就通过在烟囱口处注入空气来稀释。这些是否属实,监管部门迟迟没有回复;“八成举报未查处”,监管的滞后不仅会影响群众健康,也会影响对已有治理措施的效果检验和治霾研究的推进。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中,严格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治霾对于解决当前治霾困境十分重要。这要求相关部门,研究工作的推进不能有丝毫松懈,而依法把既有的治理措施及时到位地执行好,是目前最可靠的治霾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