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差旅费新规施行后:省领导基层吃饭自掏腰包

04.11.2014  08:45

差旅费新规施行后:招待减三分之二,不同级别感受不同

手续严了 费用紧了

□ 本报记者 杨秀萍 王兆锋  本报通讯员 孙 旎 赵儒宁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差旅费管理进一步调整并收紧。今年2月,我省出台《山

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省直机关国内差旅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住宿费标准等作出进一步规定。5月,聊城出台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各县市区也制定报销新规定。各级差旅费报销新规的实施,给基层带来什么变化?11月初,记者在聊城进行了采访。

到了饭点还是走了

我们镇有个明星村,来考察的比较多。参观完就到乡政府吃饭。如今大不同了,县里几个单位下乡考察,到了饭点还是走了,留也留不住。招待次数至少减少了三分之二。”乡镇公务员王子栋说。

某县县直单位的李科长说,县领导陪上级领导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少。原来招待上级来的客人,签个单就行。现在,来客人要有公函才能接待,接待不仅金额上有限制,还要把客人的姓名、点菜的名称等细节写清楚,缺一项都不行。“报销新规的实施,一开始感觉别扭。但别扭归别扭,风气明显好转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单位正在制定差旅费报销方面的实施细则。”市直某部门一位姓白的工作人员说,以前但凡下午去领导办公室,时常没人,接待任务多。现在好了,找领导签字什么的,方便多了。单位卡得太紧了

聊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到其他地区出差,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聊城市招商局工作人员王磊认为:“有点紧张,一不小心就超支。

某县县直部门的李丽英说:“前段时间,省里组织培训,我们一共9人参加,培训费每人1500元(包括住宿和伙食)。让大家叫苦不迭的是,单位卡得太紧了,为方便9人包租了一辆车,超标的交通费只能由大伙儿均摊了。

为尽快完成工作,有时候我就开着自己的车办公事。没有车补,私车公用心里不舒服。”在税务部门工作的赵强说。  记者发现,不同级别的干部,对差旅费报销新规的感受并不相同。基层公务员多感到各种费用收紧。而对处级及以上干部来说,多是公车出行,感觉影响不大。

采访中,有人质疑:“上级的规章制度是好的,但到了基层,容易矫枉过正。有的单位领导为了节省开支,该报销的也不给报销。就像过年过节时以反四风为由,把职工正常的福利也给取消了。

遇到紧急情况咋办

多名基层公务员称,各级差旅费新规,有些方面较难操作。如坐了接待单位的车要付交通费。“去下面调查,吃接待单位一顿饭,给人家也不要啊。”在这方面,省领导带了头。前段时间一位省领导在聊城市委党校吃了一顿饭,坚持付了饭钱,并要了发票。

某县出差频次较多的刑警大队、经侦大队干警提出,按新规定,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由于特殊案件需要,出差办案需要办案人员开车出差,产生的过路过桥费和加油费用,相关规定没有明确怎样核算,这块费用怎么办?“去外地办案,用当地公安机关的车辆,一般是我们加油,这块费用必然超出每人每天的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贴,应该如何结算?”一位干警问。

基层政法系统的同志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更好地解决差旅费报销中遇到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