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举办全市法律援助质量专题培训班

10.10.2014  22:02

  为适应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需要,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提高法律专业素质和业务实践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更好地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9月26日,莱芜市法律援助中心在龙园宾馆举办了全市法律援助质量专题培训班。市司法局副局长韩公胜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市中心主任黄书亨主持培训。各区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鹏泉街道办事处、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雪野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及工作人员,市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市司法局副局长韩公胜对此次培训班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这次培训班是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交流、沟通的一个平台,更是全市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重要举措。培训形式灵活多样,突出了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他强调,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困、惠民生的工作,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将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不放。一要严格落实办案规范化。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流程,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确保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二要健全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案件旁听、回访力度,对案件质量进行同步控制、同步跟踪、同步监督,对办案全程不定期监督,确保履职到位、监管到位。三要建立案件质量满意度调查机制。积极向受援人、办案法官发放质量监督卡,广泛征求受援人和办案法官的意见。四要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制定承办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五要注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注重理顺情绪、安定人心,引导民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大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把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好,使法律援助真正惠及于民,确保年终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培训班上,黄书亨主任结合省厅《法律援助工作考核标准》,分析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副主任武波按照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分阶段详细讲解了如何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并对市、区各20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相互评查。培训期间,大家专心听讲,认真记录,踊跃交流,时间虽短,但普遍感到收获很大。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激发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作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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