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环保办公室

24.05.2016  10:56

  日前,禹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健全乡镇(街道)环境监管机构和职责,配合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明确要求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备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3名。

  乡镇(街道)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配合县级环保部门按区域派驻的监管执法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据悉,该市乡镇(街道)环保办公室已全部设立,并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形成了环境监管执法合力,提高了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