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王忠林为济南市代市长

17.11.2016  01:06

  11月16日上午,济南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王忠林为济南市副市长并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文进、段青英、孙积港、许强、李华贤,秘书长刘西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市法院院长李勇,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刚代表市委作的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提请任命王忠林职务的报告。

  经过分组审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王忠林为济南市副市长。根据主任会议提请,经过联组审议后,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王忠林为济南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徐长玉向王忠林颁发任命书。

  会后,王忠林进行宪法宣誓并讲话。王忠林表示,自己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做到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全力维护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和省委各项大政方针落地生根;一定做到尽心履职,不辱使命,以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的意识,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状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一定做到真心为民,当好公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的更加殷实幸福;一定做到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社会治理水平和行政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一定做到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切实把市政府班子建成“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集体,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济南正处在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自己将与全市人民一道,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务实求进、砥砺前行,以恪尽职守诠释责任,以奋进有为回应期望,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做出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回报组织和济南人民。

  徐长玉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决定了王忠林同志为济南市代理市长,相信王忠林同志一定会团结带领市政府一班人,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的中心任务,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巩固和发展济南的好形势,把全市经济社会和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市政府的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同心同德、齐心协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王忠林简历

  王忠林,男,1962年8月出生,汉族,山东费县人,博士研究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09-1984.07,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专业学习;

  1984.07-1988.12,枣庄市公安局政研室、政治部办事员;

  1988.12-1989.12,枣庄市公安局政治部干事;

  1989.12-1990.06,枣庄市公安局政治部副科级侦察员;

  1990.06-1994.07,枣庄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正科级侦察员;

  1994.07-1995.11,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5.11-1996.10,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政委;

  1996.10-1999.01,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1999.01-2000.12,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0.12-2001.04,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1.04-2002.01,枣庄市峄城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2.01-2003.01,枣庄市峄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3.01-2006.06,枣庄市市中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4.07-2005.01,参加山东省中青年干部赴美国培训班学习);

  2006.06-2006.12,枣庄市峄城区委书记、党校校长;

  2006.12-2007.03,滕州市委书记、党校校长;

  2007.03-2011.11,枣庄市委常委,滕州市委书记、党校校长(其间:2008.09-2011.07,中国海洋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得博士学位);

  2011.11-2011.12,枣庄市委常委;

  2011.12-2013.03,聊城市委副书记;

  2013.03-2015.07,聊城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15.07-2016.11,山东省发改委主任;

  2016.11- 济南市委副书记、提名市长。 

作者:晁明春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