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7市全程追溯粮油水果流通环节

02.06.2015  17:02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就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印发相关意见。

  该意见明确提出,山东将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搭建省级追溯平台,追溯范围由7个国家级试点城市扩大到17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追溯链条由流通环节延伸至生产环节及消费终端;追溯品类由肉类、蔬菜扩大到肉制品、乳制品、中药材、酒类、水果、粮油制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责任可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