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面做好“三夏”秸秆禁烧工作

29.06.2015  15:25

  日照市环保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充分调动区县政府(管委)积极性,完善责任体系,加强巡查督查,实施生态补偿,全面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今年“三夏”秸秆焚烧火点同比下降98%以上,实现国家环境卫星火点零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快速启动。一是快速启动。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了秸秆禁烧工作,对抓好秸秆禁烧提出了明确要求。5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2015年 “三夏”秸秆禁烧工作会议,陈刚副市长对秆禁烧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各区县(管委)分管副县长(副主任),区县宣传、财政、公安、交通运输、公路、农业、农机、畜牧兽医、监察、环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共130人参加会议,参加人员直接开到秸秆禁烧工作一线,为快速启动发挥了重大作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日办字[2015]16号),对抓好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区县分别召开了禁烧工作会议,把秸秆禁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充分宣传发动。各级政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按照“集中时间、重点报道”宣传思路,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印发了《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在市级新闻媒体设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专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小学生“环保课堂”相结合,使每一名学生成为义务宣传员。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曝光反面事例,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高群众禁烧和资源保护意识。各乡镇利用会议、宣传车、横幅、标语、明白纸、村村通等方式,深入村居、田间地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夏”秸秆禁烧期间,全市各级共印发各类通告10万余份、悬挂横幅5000余幅、发放明白纸30万余张,组装宣传车100余台,营造了禁烧工作良好氛围。 

  二、建立包保网络,严格落实责任。一是强化区县责任主体。实行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确立各区县政府(管委)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管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承担主要责任。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强化区县、乡镇、村三级责任,真正做到层层落实。二是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市成立了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建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集中办公。明确了监察、公安、财政、农业等10个部门职责,在市禁烧办统筹调度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区县政府(管委)成立了相应的秸秆禁烧领导机构,明确了各乡镇(街道)的职责,督导辖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三是建立“三级”包保网络。全市建立健全了禁烧工作网络,构建了区县负责同志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农户地块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村与农户签订禁烧协议书、承诺书达到95%以上。实行县、镇、村三级干部带班、全天24小时专人值班、昼夜巡查制度,包保负责同志下到包保乡镇(村),现场指导、监督禁烧工作,确保每块地块都有人监管。五莲县每个乡镇(街道)都有2-3名县级领导包保。四是建立日报制度。市禁烧办每日8:30召开督查例会,每组通报督查情况,安排当日督查工作。建立了日报制度,各督查组、各区县将当日情况报市禁烧办,市禁烧办及时汇总上报市领导,并通报给各区县。市禁烧办时刻关注环保部网站,国家环境卫星、气象卫星火点通报情况,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 

  三、加强督查巡查,加大严惩力度。一是加大督查巡查。市禁烧办从市监察、公安、农业、交通等8部门抽调26人组成8个禁烧督查组,每组划分一定区域由一名副局长带队,每天对负责区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尽快督导整改。市督查组集中督查20余天,出动车辆220台次,出动680余人次。各区县也组成执法队伍,发动各级力量,抽调精干人员,扩大监管队伍,实施全天候监控,特别重视晚上、中午、节假日等关键时段的监管;在地域上不留死角,保证每个田间地头都有专人把守,发现火情,坚决从快处理。二是严惩“第一把火”。6月9日,市秸秆禁烧督导组在督查中发现,莒县城阳街道刘家菜园村有火点,焚烧小麦秸秆约10亩,经确认为全市麦收期间“第一把火”。根据市委、市政府严惩“第一把火”的要求,11日,在莒县城阳街道召开了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现场会议,会上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就焚烧秸秆做了检讨,县禁烧办负责人做了表态发言,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三是严格执法监管。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公安、环保及乡镇综合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焚烧一处火点罚款200元;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查重处。岚山区对未安装、未使用切碎器及高留茬作业的联合收获机械进行查处,属当地的,责令停止作业;属跨区作业的,责令停止作业,并礼送出境。四是严格考核奖惩。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日办字[2015]16号)要求,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日照建设对区县的考核指标,对各区县、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对焚烧秸秆问题较重的,根据不同情况和后果分别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四、实施生态补偿,拓宽利用渠道。一是实施生态补偿。市对全年无秸秆焚烧的乡镇(街道)给予10万元生态补偿。莒县在市补偿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生态补偿。岚山区对当年青贮饲料100立方米以上的养殖户,每立方米给予30元补偿;对安装使用秸秆切碎器的农机户每台补贴1000元。东港区日照街道、五莲县高泽镇对未焚烧每亩补偿30元,日照海洋城涛雒镇财政拨付92.2万元对机械作业进行补贴,每亩小麦补贴60元。二是拓宽综合利用渠道。积极引导,大力扶持,认真做好“疏“的文章,推广秸秆机械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推广应用秸秆氨化等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居设立秸秆机械化压块示范点,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转运体系。在我市作业的联合收获机械全部加装秸秆切碎器,把秸秆就地粉碎还田,留茬高度低于15厘米。岚山区鼓励农民合作社购置秸秆还田综合利用机械,全区购置秸秆打捆机14台,还田机械26台。日照海洋城涛雒镇补贴农机合作社购置反转灭茬机械,实行二次灭茬。莒县闫庄镇成立了鑫泰农机合作社,设立秸秆收储点,实行免费收割,并回收秸秆。五莲县潮河镇积极引导茶农果农用秸秆覆盖茶叶果园等。 

  下步,日照市环保局将认真总结经验,严格考核,积极抓好“三秋”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焚烧火点同比大幅度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