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市八个方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12.01.2017  21:36

  一是制定出台青岛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深入分析青岛市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学习借鉴有关省份的做法,印发实施《青岛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建立健全生态文明领域八个方面56项改革任务。

  二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全区域、全领域、全流程”(登记职责和业务的全覆盖,土地、房产、林业、海域类等登记项目的全领域,登记环节的全流程);建设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制定《青岛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实现了海域使用权颁发不动产证线上操作,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走在了全省和全国的前列。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我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制改革调研,为整合相关部门职责做好准备。

  三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改革。印发《规划控制线划定技术导则》,并将有关参考成果印发至相关部门及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进一步推动了“七线”管控要求落地。完成我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通过技术评估、实地对接,初步确定59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列入保护范围。编制完成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推动环境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融合,促进城市空间开发战略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建立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编制完成《青岛市湿地保护规划(2016-2025》,明确湿地保护名录,确定湿地功能,规范保护利用行为,建立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

  四是开展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改革。制定各区(市)2016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通过发挥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印发《青岛市生态林森林抚育、低质林分改造工作方案》,全年新增造林面积4万亩,完成退化林分修复改造面积11万亩,完成森林抚育面积30万亩,完成火烧迹地及周边林地恢复造林面积2400亩;完成了青岛北部生态屏障区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规划我市北部生态保护工作。制定出台《青岛市建立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制度体系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为我市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制度支撑。印发《关于推进我市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实现我市农业投入品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使用,农业废弃物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建立适应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支撑体系。

  五是开展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推动在四市三区全面建立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印发《关于建立价格改革重点工作调度督查制度的通知》,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目前,崂山区、黄岛区已全面建立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即墨市、莱西市和平度市已建立了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城阳区已建立了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其他区市也按照各自计划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完成《绿化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绿化补偿费收取使用程序,促进我市的城市绿地动态平衡,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六是开展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改革。落实国家排污许可制要求,出台《青岛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制定《青岛市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推广,提高秸秆利用效率,防治秸秆焚烧污染大气环境。

  七是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改革。制定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在李村河开展河段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进一步增加优良环保设施供给、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效率、推动我市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印发《青岛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我市中长期水污染防治总体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划分流域控制单元并分解责任落实。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先行先试工作机制,开展培训、组织核算等工作,完成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核查报告,推动我市进一步融入国家碳市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印发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标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排污权核定技术方法》《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规程》,实现了排污权真实交易,推动试点工作走向深入。创新产权模式,结合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林地保护和植树造林。

  八是开展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制定《青岛市绿色发展统计工作方案》,拟定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开展新能源开发利用调研活动,积极构建我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框架。在胶州市、即墨市、黄岛区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并界定责任,切实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