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三化”建设成效显著

21.10.2014  13:45

 

今年以来,日照市司法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三化”建设,全力打造基础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平台,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县级抓规范化。召开了县域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以“四个中心”建设为主线,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能整合起来,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目前,东港区法律服务中心已经投入使用,莒县、五莲县法律服务中心正在装修,岚山区法律服务中心明年上半年将建成启用。 二是业务抓专业化。召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以抓好医患、劳资、道路交通事故三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依法组建、便民利民、循序渐进”原则,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采取“以案定补”方式,落实人民调解奖励和补助政策,努力调动专业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已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27个,90%的行业性纠纷在专业化调解框架内有效化解。出台《关于在全市公证行业实施公证惠民措施的通知》,对弱势群体办理的10类公证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并按规定减收或免收服务费。以“诚信规范、执业为民”为主题,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着力解决违法违规执业、超标准收费、诚信缺失问题,法律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是镇村(社区)抓一体化。以基层司法所为龙头,以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着力构建镇村(社区)一体化工作网络。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政府年度建设规划,全面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综合“软实力”,全市已有65%的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86%的村居(社区)设立了司法行政工作站或法律服务站,配备专门工作场所和办公用品,统一门牌标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统一建立工作日志、接待居民咨询登记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有效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覆盖面和服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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