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加快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进度

06.11.2017  21:52
      为加快推进全市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治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济南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加快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进度。
      一是坚持协调联动,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全面实施排查整改,合力攻坚、整体推进,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清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调整处理方式。经过市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部署和各县区政府、散乱污企业专项督查小组的强力推进,截至10月30日,现剩余62家清理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清理工作。这62家企业中,有52家企业具有环评手续,误报为清理取缔类;5家是经市中区环保局认定,污染防治设施完善,能够达标排放,已纳入正常管理范围;5家是畜禽养殖,已经市中区农业局、环保局验收,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市中区政府已向市政府请示将此62家企业的整治类别由清理取缔类调整为整改提升类,市政府已于10月27日同意其调整为整改提升类。
      三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完成清零任务。继续督促各县区对未完成清理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制定计划、明确完成时限。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督查,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继续开展全面排查,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按照清理取缔类和整改提升类分类进行整治限期完成关停取缔或综合整治。
      截至10月30日,前期上报的7190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清理整治7128家。其中清理取缔5362家,整改提升176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