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青将加快取消市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

15.03.2017  15:05

  齐鲁网3月15日讯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2号文件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通知,通知指出,济南、青岛市要加快取消市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非户籍人口落户问题。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和成员备案机制,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推进县、乡农村产权流转平台全覆盖,健全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各类产权规范有序流转,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探索形成农户对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严格落实“人地挂钩”政策

  积极探索建立新机制,以城镇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口进入城市落户规模为依据,对吸纳外来人口较多的设区市和县(市、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现有建设用地规模确实无法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的,可依法对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