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召开《莱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汇报会

08.06.2015  13:16

5月7日上午,莱芜市召开《莱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汇报会,听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情况,就推进规划落实,提升创建水平进行座谈。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良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磊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朱胜运,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勇,市委常委、秘书长张作平,副市长郑金启,市政协副主席殷秀林出席会议。

 

王良指出,要高度重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他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都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既响应了党中央号召,恰逢其时,又回应了群众期盼,得民心、顺民意。可以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既是适应引领新常态、实现绿色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区域协作的发展工程,也是顺应群众求富求美求知求乐、增进民生福祉的民生工程;既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力抓手和实践载体,也是检验干部境界作风和能力水平的重要平台。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树立久久为功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引导、分步实施,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推进。

 

王良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立足当前,以成功创建为目标,深入分析现有条件、基础和资源状况,又要着眼长远,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基础,使创建工作有创新、有措施、有重点。工作中,要切实处理好增加林木数量与提高绿化质量、政府主导引导与社会力量参与、景观建设与生态富民、社会共建与群众共享、宣传发动与依法行政等之间的关系,科学推进规划实施。

 

王良强调,要坚持创新作为。要在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政府性投入的基础上,以改革的理念、创新的办法、市场的手段着力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使创建过程真正变成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富裕群众、为了群众的过程,为城市创建提供强大正能量。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以严的态度、实的举措落实好创建任务。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高工作合力。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及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好、教育好、宣传好群众,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对上争取,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用好“以奖代补”等各项财政扶持政策,提高骨干大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王磊在讲话中指出,国家森林城市是反映城市生态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和最高荣誉,也是展示一个城市对外形象的“金字招牌”和靓丽名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创建各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关键指标落实,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力争高于国家评价标准、高于我市现有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要突出抓好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城区绿化要突出抓好城市公园和道路绿化;城乡结合部绿化要重点建设好郊野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同时抓好环城周围荒山绿化;农村绿化要打造生态与经济相结合的绿色家园和生态环境。要突出抓好创建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开展好“世界湿地日”等主题活动,组织好市树、市花评选,建设一批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立标识系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让生态文化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让更多群众普遍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要突出抓好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资金整合、各方联创”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森林城市创建中来;加强督导考核,及时掌握动态、反馈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