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三个强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发展

03.01.2016  16:54

 

      今年以来,济南市司法局以“管得住、矫得好”为目标,从规范执法、治本教育、基础保障三个方面,强化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规范执法,抓好监督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处遇制度,建立阶段风险评估机制,把好监管入口关,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确保调查评估及时落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刑事案件速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速裁调查评估范围,缩短评估期限。目前,全市共办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6684起,为有关部门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了可靠依据。全面升级市、县、乡三级联动的社区矫正动态管理平台,制定出台《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理暂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3245名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实现手机定位管理,筑牢无形的电子“围墙”。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虚管专项检查活动,对涉恐类和严重精神障碍类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专项排查,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推进监狱刑罚和社区矫正有效衔接。严肃惩处违规违法行为,累计对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164人次,治安管理处罚8人次,撤销缓刑(假释)5人,收监执行3人,变更居住地76人,切实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强化治本教育,抓好教育帮扶。扎实推进教育帮扶标准化试点工作,联合市质监局印发《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引导各县(市、区)因人施矫,实行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推进教育帮扶一体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就业基地17处、教育基地16处、社区服务基地38处,累计组织集中教育24472人次、开展技能培训1035人次,指导就业和就学1213人次,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基础保障,抓好队伍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充实到基层一线,取得良好效果。在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加“社区矫正人才库”模块,加强与山东大学、市科协、市民政局合作,探索建立包括专职社工、心理咨询专家、协管员、法律服务、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在内的志愿者信息库,着力打造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历下区司法局择优选拔107名社区矫正协管员,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先后举办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培训班和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累计培训400余人次,提升了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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