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推进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常态化

21.12.2015  17:32

      去年以来,青岛市司法局将志愿服务作为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律服务方面的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着力构建广泛参与、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志愿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目前,市司法局已注册志愿者1300余人,建立志愿者组织22个,建立经常性志愿服务项目23个,2014年8月份以来,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时间574个小时,培育形成了一批法律志愿服务特色品牌,为服务青岛市经济发展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建立专业化志愿者队伍,夯实法律志愿服务工作基础

通过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凝聚志愿服务力量,扩大志愿服务规模,健全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一是着力构建志愿服务组织架构。2014年,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服务志愿团,同时发动局属各文明单位发挥表率作用,结合各自行业、各自领域的工作实际全部成立志愿组织,吸纳了一大批律师、监狱干警、机关党员干部、公证员、司法所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等人员加入志愿组织,逐渐形成一支较为稳定、专业化的志愿者队伍,构建起市司法局、各文明单位和机关业务职能部门、律师事务所三级组织网络体系,为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二是着力实施志愿者网络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志愿者管理办法》,实行志愿者网上注册制度。通过举办培训会等形式规范志愿者注册流程、登记备案、工时记录和项目申请发布等内容,统一组织志愿者集中完成网上注册,并及时对志愿者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进行记录,使志愿者的付出得到广泛传播和展示。市司法局还将志愿者报名及网上注册作为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内容,以及评选先进党支部、精神文明单位的考核项目,有力地调动了志愿者的参与热情。三是着力强化志愿者经常性引领。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成果展评会、每半年提报一次活动计划、每年进行一次专题总结,推进志愿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市司法局党委还将律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作为选拔参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律师的考核内容,将志愿者工时与年终表彰奖励相挂钩,以工时记录为依据,采取适当形式对优秀志愿者进行宣传奖励,极大激发了志愿者的参与积极性,始终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法律志愿服务实现常态化 各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专业特长,以社区为重点,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创新服务模式,精心设计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主题活动,形成各尽所能、各展风采的生动局面。一是建立集中服务模式,开展“送法进社区”系列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日、双拥法规宣传日等重要纪念日和“七一”、“中秋”等重大节日,司法行政志愿者走上广场街头,集中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成为岛城一道靓丽的风景。各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军营”、“送法进监狱”等志愿活动,帮助群众解惑释疑、依法维权,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志愿者队伍共组织开展“送法”活动50余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60人次,上法制课100多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服务便民手册等3000余份。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成立“中途之友”志愿帮教团,招募志愿者300余人,由监狱干警定期到社区为服刑人员开展法制警示教育,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去年以来,共为220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志愿帮教和心理疏导,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建立结对服务模式,开展“我为社区做贡献”活动。将志愿服务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在局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1+1+1我为社区做贡献”志愿活动。每名机关党员干部在本人所在社区协调落实一名结对律师,为所在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并对社区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以及矛盾纠纷调处给予工作支持。目前,机关47名在职党员干部已全部协调落实所在社区与律师结对,设立律师接待日,并与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活动开展以来,先后2次组织机关干部个人捐款,走访慰问结对困难家庭5批次,协调结对律师为社区上法制课6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次,化解家庭矛盾纠纷2起。三是建立特色服务模式,开展“关爱老人妇女儿童”活动。各志愿者队伍以学习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搭建服务平台,运用专业知识,积极为老人、妇女排忧解难,让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人间真情。如:华政律师事务所建立“彩霞飞岛城、法律联万家”公益品牌,坚持24小时开通手机热线,由专业律师轮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热线开通3年来,共受理市民求助3000多次。亚和太律师事务所成立“老年人维权法律咨询工作室”,累计接待咨询老人40余位,该所还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真正将志愿服务做进社区、做进家庭。文康律师事务所开展“关爱老人、与爱同行”活动,到敬老院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维权案例,受到老年人的热烈欢迎。岛城律师事务所成立“莲城空间”妇女维权站,通过莲姐热线和QQ平台,耐心为妇女解答婚姻、财产、继承等法律问题,为贫困妇女进行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服务,如今已成为广大妇女的维权之家。琴岛律师事务所、市中公证处等志愿服务队到儿童福利院开展送温暖活动,用实际行动关爱残障儿童。 三、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司法行政志愿服务文化 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融入律师和监狱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全过程,使之成为大家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一是加强思想引导。深化志愿服务的思想道德内涵,通过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引导大家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增进对社会主流价值的认同感和践行力,树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如:清泰律师事务所举办道德讲堂,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为志愿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提供思想支撑;青岛监狱设计了志愿服务队徽、队服、队帽和口号,制定了文明公约,新建了文化墙,引导大家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不断传递社会正能量,自觉做志愿精神的倡导者、践行者。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媒体深化志愿服务舆论引导,集中宣传报道我市6名“1+1”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彰显了青岛律师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专业敬业的风范,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微博、微信平台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的作用,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和志愿服务文化,大力宣传“身边好人”和先进典型,营造崇尚利他、奉献爱心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党员引领。在志愿活动中,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带头参予,广大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踊跃报名、热情服务,从上至下形成强大志愿服务合力。通过常态化的志愿活动,激发了大家内心深处的志愿服务意识,志愿者在参与中体会帮助他人的快乐,不断诠释着志愿服务的文化内涵,塑造和展现了司法行政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志愿活动及其文化的认可和赞许。近日,青岛市电视台、《半岛都市报》分别进行了专题报道,对市司法局志愿服务做法给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