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司法局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
近日,济南市司法局印发《济南市司法局“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21年4月至11月,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坚持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密切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阶段特征和变化规律,充分发挥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化解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努力为平安济南、法治济南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积极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将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充分借助网格力量,加强信息沟通协调,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实现排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舆情分析和风险研判。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要时段、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属地原则,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初始、吸附在当地。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进行化解。主动服务我市强省会战略,结合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保障民生,把涉及民企、信访、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三农”和乡村振兴等矛盾纠纷作为调解工作重点,积极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组织专门力量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根据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密切结合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村居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化解新型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有效提高新时代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一站式”调解中心和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动构建大调解格局,有效提升调解工作服务质效。
[ 编辑:贾淼 ]欢迎下载新华网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