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重点推进司法所建设取得新突破

18.09.2016  15:07

 

      近年来,泰安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所建设这一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干部队伍和各项业务工作,有力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发展。
      一是以强化阵地为重点,全力优化办公环境。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会议,就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进行了部署。协调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明确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标准。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成立联合督导组,与每个县市区对接帮促、落实责任,3次对全市87个司法所逐个检查验收。县市区以基层建设会议、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阶段推进会等形式推进,实现市、县市区、镇街三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县市区及镇街党委政府的积极性,通过规划新建、改造扩建、现房调整等多种方式,实现公用房面积达标。坚持“建设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狠抓司法所“五统一”,初步实现“外观一体化、布局职能化、功能配套化、职责明晰化、服务便民化”。
      二是以提升能力为目标,着力打造过硬队伍。用好“编制”,加强与人社、编制部门的协调联系,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收编和空编招录工作,确保司法所的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搞好“协同”,全面推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模式,在司法所内保留法律服务所办公场所,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实现职能整合、双赢共进。抓好“购买”,利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社区矫正协勤人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全部充实到司法所一线。坚持按需培训,结合司法所岗位特点和业务需求进行强化培训,形成长效机制。突出抓好司法所文化建设,推出各具特点的司法所文化,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司法所文化品牌。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司法所所务管理规范》,强化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物质保障、工作制度和履职能力建设。
      三是以发挥职能为抓手,全面活跃基层业务。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矛盾排查调解、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狠抓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有力提升司法所建设效能。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乡镇街道,由党委分管领导为召集人,以司法所为牵头单位,整合基层维稳力量,对本地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调处化解。在司法所安装视频调解系统,市、县两级司法局全过程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综合调处。发挥村级网格化管理作用,做好预警防范工作。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打造标准化的服务窗口,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利用微信公众号,每天发布信息,解答法律咨询。以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为突破口,推动县市区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编制,为司法所统一配备信息技术设备,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司法所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建立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站,整合资源和职能,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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