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地税局“三转”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26.03.2015  17:32

  近日,日照市地税局召开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市局纪检组长同各区县局纪检组长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这是该局充分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理清主要职责,聚焦中心任务,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也是落实全国、全省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新举措。

  一是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职能转变。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建立了职责清晰、相互配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保障了纪检监察部门尽职履责。各级纪检组长集中精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既划清责任边界,又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真正做到聚焦中心、突出主业,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同发挥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力度。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强力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同时,按照“三转”的要求,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在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税收执法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打造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是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变被动为主动,能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敢于担当,做好表率。各级地税干部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不做,要求地税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始终做到正人先正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责任书是一把双刃剑,对纪检监察干部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格追究问责;对在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中,有案不查、压案不办或以案谋私、不认真调查落实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也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努力提高自身政策理论和专业化水平,提升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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