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

05.11.2014  17:21
    近年来,昌邑市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号召,贯彻落实各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强化制度创建、制度建设,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断增强、用地秩序不断向好。

    一是强化规划管控引导。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有保有压,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对各类建设项目的依法预审,引导建设项目尽量利用存量土地、低效土地及工矿废弃地,达到从源头上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目的。

    二是严格控制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的土地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标准,同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在投资强度上执行该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标准,即经济开发区和其他工业聚集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一般应分别不低于280万元/亩和220万元/亩。

    三是强化市场配置。进一步缩小划拨供地范围,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部实施招拍挂出让,通过市场竞争确定土地价格和

用地者,实现了真正的公平、公开、公正。

    四是切实加强动态巡查。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全市范围内2014年1月1日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所有建设用地项目,按照交地确认、现场核查、开竣工申报等制度内容、程序和要求,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对巡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督促用地单位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昌邑市国土资源局  张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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