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妇联举行反家庭暴力宣传月启动仪式

09.03.2016  20:35

3月2日,青岛市妇联举行青岛市反家庭暴力宣传月启动暨市北区木兰维权联盟成立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淑玲,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活动。

仪式上,与会领导向社区群众代表发放了反家庭暴力宣传手册,反家暴志愿者发出了“反对家庭暴力  维护妇女权益”的倡议,市北区妇联宣读了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组建的木兰维权联盟方案,参加仪式的领导和社区妇女群众共同在“反对家庭暴力”签名墙上签名,表示了反对家暴、依法维权的决心。活动现场还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预防和处置,面对面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问题。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参观了市北区广饶路社区,对社区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的妇女维权工作留下了深刻印象,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为提高公众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率,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市妇联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为契机,联合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反家庭暴力宣传月活动,各部门协调联动,以“反对家庭暴力  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着重从三个方面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宣传,营造反家暴氛围。以“建设法治青岛巾帼维权在行动”为载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反家庭暴力法。3月2日至8日为全市集中宣传周,各级妇女法律服务团、反家庭暴力志愿服务团等维权志愿者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咨询活动等,广造声势,营造氛围。广泛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法律的知晓率,形成浓厚的反家庭暴力氛围,提高全民反家庭暴力意识,积极预防和正确处理家庭暴力。二是加强培训,增强反家暴意识。加强对责任主体的学习培训,深刻理解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精神、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把握家庭暴力的概念和范围以及不同部门、单位和公民个人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的责任。宣传月期间,市妇联将组织维权志愿者深入部分社区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三是加强服务,推动反家暴法落实。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平安。加强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基层建立反家暴合议庭、反家暴庇护站等维权平台,推动家庭暴力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的贯彻实施。加强反家暴维权志愿队伍建设,畅通维权渠道,做好对家暴受害妇女的投诉受理、求助帮扶、心理疏导、婚姻调解等工作。宣传月期间,市妇联将开设12338“莲姐热线”专题咨询活动。

(青岛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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