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委政法委印发《通知》强化“法治六进”办公室职能

21.04.2016  16:42

                    近日,济南市委政法委印发《关于强化“法治六进”工作办公室协调管理职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司法局(普法办)为全市“法治六进”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指导、问题督办、信息宣传、督导检查四项职能,推动“法治六进”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工作指导。及时制定“法治六进”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结合不同地区、行业、单位特点,确定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增强“法治六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加强“法治六进”培训,使各联系组和“六进”单位明确任务方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等制度,量化“法治六进”指标,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创建“法治六进”示范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指导“法治六进”工作创新、协调、均衡发展。
  二是强化问题督办。推动落实发现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建立“法治六进”发现问题办理单和台账,及时帮助基层和群众协调解决难题。对“法治六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级解决,属于市直政法部门的问题尽量在本部门解决,不属于政法部门的问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跨市直政法部门的和县(市)区不能解决的报市“法治六进”工作办公室协调解决,市“法治六进”工作办公室协调解决不了的报市委政法委协调解决。对于重点问题,抽调力量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三是强化信息宣传。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情况调度。督促市直政法部门、县(市)区政法委和普法办每月报送一次工作情况,重点阶段性工作每周报送一次信息,及时编写上报《济南“法治六进”工作专刊》,及时反映领导活动、工作动态、亮点典型。督促落实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工作简报、《依法治市》杂志和济南“法治六进”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报道安排,协调加大在中央、省、市媒体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法治六进”工作典型亮点,努力把“法治六进”打造成为济南“七五”普法品牌。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协调市、县(市)区督导检查组,分别由政法委领导带队、政法部门领导参加,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三看一听”(看现场、看资料、看成效、听汇报)、“三评一问”(网络评议、热线评议、代表委员评议、调查问卷)和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及时进行总结,加大宣传力度,推树典型品牌。对联系责任不落实、开展工作不力、反映问题不及时的联系小组和联系人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尽职尽责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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